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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旅行证换发或补发
2020-01-17 12:49

【适用情形】

  未成年人旅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遗失、损毁。

【所需材料】

    1.申请表。申请时须本人到场,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2. 申请人旅行证或出入境通行证(旅行证已过期的情况)的原件及复印件;

  3. 申请人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4. 近期正面免冠、白色背景、彩色半身电子护照照片2张(为宽33mm,高48mm,其中头部宽度在15mm至22mm之间 头部高度(从下巴至头顶)在28mm至33mm之间,头顶至相片上边距离在3mm至5mm之间,人脸下颚以下到图像下边沿高度不小于7mm);

  5. 旅行证遗失、被盗或损毁的书面情况说明(仅适用于补发);

  6. 如申请人系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须法定监护人到馆陪同办理,并提交法定监护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护照(即带照片的个人信息页)原件及复印件;

    7. 如申请人系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提交法定监护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申请人监护关系凭证(如出生证、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

    旅行证换发期间,原证会保留在使馆;换发新证后,原证将被注销并退还申请人。

【取证和费用】

    取证日期由使馆电话通知。

    取证时交费,18美元,现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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