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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事认证
2020-01-17 19:40

 

【适用情形】

领事认证是世界各国为了相互便利文书往来而在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国际惯例。送至中国境内使用的外国民商文书,一般需先办妥当地主管机关的认证、认证手续,并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申请办理领事认证。

领事认证所认证的文书须为送至中国境内使用的文书,且只认证文书上的最后一个印章和签字属实。

请注意,中国驻外使领馆不受理国内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商业证明的领事认证申请。当事人应将文书送回国内办理外交部领事司或地方外办认证,及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当事人不便回国的,可以委托他人(国内亲友、律师等)代理有关手续。

 

【所需材料】

1、申请表、须逐项、真实、准确填写,并签名(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当事人也须在表格上签名)。

2、办妥驻在国主管机关公证认证手续的文书,原件(不可拆开原装订)及复印件。

3、当事人有效护照或其他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当事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涉重大事项认证时,需交当事人出具的委托书。

4、如办理公司文件认证,还需提交公司法人代表的护照复印件及能证明公司法人代表身份的公司文件。

5、领事认证机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时间

从材料齐全起4个工作日。如申请人急用,经中国使馆同意后可办理急件,申请人需支付急件费。

 

取证和费用

取证日期会显示在取证单上。

取证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4:00。

费用:中国公民民事类8美元/份,商务类16美元/份

      外国公民民事类25美元/份,商务类50美元/份

      现金支付。办理特急:37美元/份,加急:25美元/份

 

我馆承诺,对于中国公民申请办理认证所需材料,做到“一次性告知”。除于领事官员必要见面外,申请人本人不必专程多次来馆,如需补充材料,可通过传真、电邮、取件时补交、他人代交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方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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