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证
2020-01-17 15:14
【适用情形】
公证是旅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公证。马尔代夫使馆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办理的公证种类主要有:声明书、委托书、婚姻状况、签名(印鉴)属实等。
【所需材料】
1、《公证申请表》须逐项、真实、准确填写,并签名。
2、公证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委托他人(即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须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经公证的委托书。由法定代理人或其他代理人代理的,则须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有代理权的证明。
4、需要公证的文书,如声明书、委托书等,可采取打印方式。
5、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6、使馆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时间】
从材料齐全起4个工作日。如申请人急用,经中国使馆同意后可办理急件,申请人需支付急件费。
【取证和费用】
取证日期会显示在取证单上。
取证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4:00。
费用:普通件:民事类22美元/份,商务类44美元/份。
现金支付。办理特急:37美元/份,加急:25美元/份。
我馆承诺,对于中国公民申请办理认证所需材料,做到“一次性告知”。除于领事官员必要见面外,申请人本人不必专程多次来馆,如需补充材料,可通过传真、电邮、取件时补交、他人代交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方式办理。